网站首页 > 体育快报> 文章内容

诉“天天快报”名誉侵权 吴胜诉获赔31万

※发布时间:2017-9-7 10:47:5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天天快报”用户杨某某因发布文章《吴不改人设,召妓召到了日本!》,被吴以名誉侵权为由诉至法院,吴要求被告杨某某等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害抚慰金及开支等各项损失35万元。日前,市海淀区审结了此案。

  原告吴诉称,2016年11月,某新浪微博用户发布了一条“啊哈~吴不改人设,PK果然是pao,召姬召到了日本”的微博,该微博页面中配有“网页链接”按钮,点击即可进入“天天快报”客户端,根据“天天快报”网页显示,被告杨某某于2016年10月27日发布了文章《吴不改人设,召妓召到了日本!》。该文章含有“……可就在一众粉丝的恭喜祝贺声中他却再一次被传性丑闻”、“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传出性丑闻了……”、“昨晚吴去新宿歌舞伎町召妓,被拉客的给骗了,哈哈哈哈哈!好好笑,炮王,名不虚传”等内容,上述不实内容致使原告遭受的质疑和,构成对原告人格的和。

  杨某某在涉案文章标题中称原告“召妓召到了日本”,在文章内容中亦称原告“再一次被传性丑闻”、“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传出性丑闻了”等内容,同时文章配图中标注“昨晚吴去新宿歌舞伎町召妓,被拉客的给骗了”。上述文章内容,在缺乏佐证情况下,意在对吴名誉进意贬损、,侵害了吴的名誉权。吴有权要求杨某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关于停止侵权一项,鉴于涉案内容已删除,吴当庭放弃该项诉请内容,法院不持。关于赔礼道歉的责任承担方式及赔偿损失的数额问题,法院综合考虑杨某某的主观、侵权情节、影响范围等因素,判令杨某某在“天天快报”个人主页首页连续三十日发布声明,向原告赔礼道歉。

  吴为而进行的公证及聘用律师的费用,属于合理费用范畴,法院综合其必要性及合,法院判令杨某某向吴支付损害抚慰金20000元及合理费用11300元。吴未提交关于差旅费等费用的,法院不予支持。

  微梦创科公司及腾讯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接到法院送达的应诉材料后,及时删除了涉案内容,履行了义务,故对涉及微梦创科公司及腾讯公司的诉请内容,法院不再支持。

  下午好!很高兴同大家相聚在风景怡人的“鹭岛”厦门。明天,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就要拉开帷幕。我谨代表中国和中国人民、...【详情】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