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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信息公开 政府部门多不及格

※发布时间:2016-7-17 20:34:3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昨天,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11《中国法治发展报告》(下称“蓝皮书”),在肯定了2010年中国法治建设已取得的成就之后,仍对中国的法治状况与政府管理,提出了问题。防止管理缺位、处理好公权力与私权利的关系、改进政府信息透明度、完善官员财产监督制度防止腐败等,被认为是政府尚需改进之处。

  政府不应缩小公共服务范围

  蓝皮书称,近年来政府大刀阔斧地改革了行政审批等制度,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被取消,值得肯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缩小公共服务范围、放松对社会的监管。2010年,入园难、就学难、看病难、养老难、房价飙升等问题日益突出,普通百姓一方面承担了不低的税费负担,另一方面却仍旧没有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对于2010年以来政府调控房价的措施,蓝皮书提出批评称,有关部门就解决高房价等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但这些政策是否真正符合市场规律和现代社会的政府管理基本规律,有待实践验证。

  蓝皮书执行主编、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教授田禾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最近北京、南京等城市都相继出台了房市限购政策,对非本市户口人士做了很多限制。现在还很难评估是否能够打压房价,但长远来说将不利于当地城市的经济发展。

  政府信息公开仍待改进

  在肯定了政府部门重视与公众的沟通互动后,蓝皮书仍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尤其是预算信息的公开提出了问题。

  蓝皮书公布了国务院以及地方政府部门透明度观察总体测评结果,在以100分为满分的背景下,59个政府部门的测评中只有中国气象局、农业部、科学技术部三个部门评分及格。43个地方城市的测评中,只有大连、无锡、杭州、南京、珠海、厦门、福州七个城市的评分在60分以上。

  蓝皮书指出,部分网站的运行状况不佳、政府信息公开流于形式、信息更新不及时、为公众获取信息增加了难度和成本等,是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尚存的问题。

  而更为公众关心的政府预算公开,仍需较大改进。蓝皮书显示,59个国务院部门中,在目录或者网站主页中设置财政预算栏目的仅有27家,占全部被调研国务院部门的45.8%。公开上一年度部门预算信息的有43家,占72.9%。另外,公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信息的有41个部门,没有一个部门公开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信息。

  对此,蓝皮书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但现实状况仍不理想。因此,今后还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标准,细化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相关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仍形式大于内容

  2010年,针对官员财产申报,中央出台了不少规定。2010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发布《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报告本人婚姻变化、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等事项。申报财产范围也有所扩大,不仅干部本人的工资奖金、从事讲学写作等劳务所得需报告,配偶及子女的房产、股票等资产,都需上报。

  但实际情况却不甚理想。蓝皮书指出,与有效监督公职人员、预防其腐败变质的要求相比,实践与现行制度尚有一定差距。

  田禾告诉记者,现在的实际状况还是形式大于内容。虽然有申报,但申报以后的检查并未完全落实,申报材料的真实与否也没有办法检查出来。

  社科院宪法与行政法研究室副主任莫纪宏也认为财产申报并不理想。他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因家庭财产权属关系不清,模糊性较强,所以虽然有财产监督申报规定,但实际上效果并不好。“在法制清晰、财产明确的前提下,对财产进行监督才是有效的。持有多少,你都不清楚,怎么能监督呢?”莫纪宏说。

  为此,蓝皮书也提出建议,应扩大公职人员财产状况的公开程度,完善公众举报、投诉机制,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税务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并提出了两条可以考虑的路径,一是从新考录、提职的公职人员开始实施财产监督,二是选取一些腐败高发、易发的领域,如工程建设、政法等领域,对其中的公职人员先实行财产监督,在这些领域试点后逐步推行到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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