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财经信息> 文章内容

朝阳法院判定公众号文章侵权 田朴珺获赔6万

※发布时间:2017-11-15 15:35:1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田朴珺诉称,“兽楼处”发表的文章大肆,并事实说她从事关联交易,将她描述为涉嫌违法犯罪的人。该文7小时阅读量超过120万,给她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王女士虽事后删除了该文,但损害已经形成。且本案立案后,“兽楼处”公众号又发表了《兽爷回顾︱田小姐撩汉往事》、《兽爷︱和田小姐打官司》两篇文章,对她的名誉进一步侵害。

  田朴珺要求王女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索赔损失10万元、经济损失40万元、律师及公证费约6万元。

  王女士辩称其既非涉诉文章作者、也非发布者,更不是“兽楼处”公众号的实际管理者,对涉诉行为主观上并不知情。王女士称,2016年5月,张某使用她的身份证注册了该微信公众号,并在该平台写作发布文章。

  朝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女士作为“兽楼处”注册人,对该公号具有控制权限,应对发布内容负责。田朴珺系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公众人物,需对他人的评述具有较高度;但并不意味着可以肆意。法院认定王女士侵权,一审判决王女士删除侵权文章,并发布致歉声明15天,同时判令其赔偿田朴珺各类损失共6万元。

  推荐: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