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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16起重大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21-11-17 14:21:36   ※发布作者:佚名   ※出自何处: 

  杨得志之子南阳事件7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刘永强介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发布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按照国务院金融委“建制度、不干预、零”的工作方针,结合当前证券违法活动案发特点及违法态势,近日,证监会集中部署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打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及市场、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办16起重大典型案件。目前,相关调查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刘永强介绍,16起案件主要涉及:一是严重市场诚信基础,信息披露制度严肃性的案件。包括通过虚构存货及贸易业务实施系统性财务造假,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虚增利润,利用多种手段公司业绩等。个别公司屡次涉案违法,少数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对公司的义务,为资金挪用组织、策划财务造假。

  二是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影响上市公司质量提升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等长时间巨额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等,有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银行借款、兑付票据,有的私刻公章以上市公司名义为实际控制人违规提供。

  三是严重公平交易原则,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大股东以市值管理之名,与私募机构、操盘方、配资中介等合谋,利用资金、持股优势拉抬公司股价;上市公司大股东获悉公司业绩亏损信息后提前卖出股票避损;个别上市公司多次在筹划重大事项时发生内幕交易。

  四是严重职业操守,“看门人”作用的案件。包括上市公司相关审计机构单方面依赖公司提供信息,搞“抄账式”审计,未对舞弊风险事项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甚至还与上市公司提前商定审计意见类型。

  刘永强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贯彻“零”方针,集中调配稽查执量,创新调查组织模式,全链条打击,全方位追责,持续保持对证券欺诈、造假、“伪市值管理”等各类证券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强化执法,净化市场生态,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有关案件查处情况将及时公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防范市场中各类弄虚作假,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的工作方针,是我国资本市场高质发展的要求,也是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要求。他认为,后续监管部门还需在完善规制的基础上采用更先进的技术手段进行监管,引导资本市场功能更好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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