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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黄嘉杰诉被告广州市一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时间:2017-9-14 17:25:23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广州市一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海珠区革新新民五街62号自编之一,代表人:钟昊]:

  本院受理原告黄嘉杰诉被告广州市一键汽车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7)粤0105民初3736号]:原告起诉要求判令:判令被告退回押金10000元整。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副本、举证通知书、原告一套、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诉讼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开庭时间定于2017年9月19日上午8时45分在本院审判庭第二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如届时你未到庭参加诉讼,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并在本院公告栏公告送达裁判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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