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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长运关于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

※发布时间:2017-10-23 14:34:3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 本公司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将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借款。

  购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捷物流”)57%股权,后于2016年3月4日、2016年7月22日与相关方签署《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由深圳市佳捷现代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华智远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回购公司持有的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出资,回购价款为公司收购价款和投资款,并按7%年利率加计利息,并由协议各方对相关债权债务进行确认(详情请参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的相关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上述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与补充协议的履行,控制应收款项回收风险,经审慎研究并与各方协商,公司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年汽车”)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由佳捷物流将对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佳捷物流对本公司的借款。

  经营范围:网络技术、物流软件、物流设备、供应链解决方案、物流方案、物联网技术的开发;物流软件的销售;普通货物仓储代理;国际货运代理;经济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规、国务院决定需前置审批和的项目)。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水货运代理;食品流通;酒类批发;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

  3、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方于 2016年 3月 4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于 2016 年 7月 22日签署了《〈关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终止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对转让方、受让方及其他方之间的义务安排进行约定。本合同与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及供应链业务相关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仍适用股权转让终止相关协议的约定。本合同不免除任

  公司本次拟与深圳市佳捷现代物流有限公司、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签署《应收账款转让合同》,是基于金华青年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主要车辆供应商之一,而佳捷物流未能按协议约定按期归还借款,公司充分考虑期后相关款项的回收风险,拟由佳捷物流将对青年汽车公司合计 6,963.98 万元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佳捷物流对本公司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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